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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开挖技术协会管理章程

内容摘要:组织全国非开挖工程的专业人员,开展非开挖工程的学术活动,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国内外非开挖施工技术的交流和合作,促进我国非开挖施工技术的健康发展;根据与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签订的协议,中国非开挖技术协会的个人或单位会员将自动成为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的成员

来源:www.dzslgd.com 发布人:非开挖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由全国各部门、各行业从事与非开挖工程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社会团体,也是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ISTT)之国家分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组织全国非开挖工程的专业人员,开展非开挖工程的学术活动,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国内外非开挖施工技术的交流和合作,促进我国非开挖施工技术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协会的任务是:
 
  1. 联络非开挖工程的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学术研讨、供需洽谈和信息交流等活动;
 
  2. 研究非开挖技术的体系和发展战略,就其重大技术课题进行论证,建议并促成有关部门立项,并协调会员单位开展协作研究;
 
  3. 制订非开挖施工行业标准、协助政府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论证;
 
  4. 开发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 编印本协会的简报、学术刊物;
 
  6. 组织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不定期举办培训班;
 
  7. 协调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他们的赞同、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经申请均可成为个人会员:
 
  1. 从事管线工程、环境工程及其它涉及非开挖技术领域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2. 高等院校的教师和学生;
 
  3. 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
 
  4. 对本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士。
 
  第五条 凡与管线工程、环境工程及其它涉及非开挖技术领域的管理、科研、教学、设计、施工、制造和商贸单位和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并愿意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支持本协会的工作,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的单位(公司)会员。
 
  单位会员应指派一名具有个人会员资格的代表,参与本协会的有关活动,代表本单位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批评权;
 
  3.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 优先取得本协会的有关资料;
 
  5.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技术研究、咨询和工程项目;
 
  6. 要求协会优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和协助举办技术培训,并在费用方面享受优惠;
 
  7. 向协会申请承办技术交流会和学术会议。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定;
 
  2. 积极参加和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3.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等各项活动;
 
  4. 积极为本协会撰写学术论文和学术报告;
 
  5. 交纳会费,自愿资助本协会的活动经费。
 
  第八条 根据与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签订的协议,中国非开挖技术协会的个人或单位会员将自动成为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的个人或单位会员。会员的会籍管理和日常联系,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会员可以申请退会;会员逾期半年不交会费者、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团体会员单位被撤消或宣告破产者,其会籍自然消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的职权,执行大会的决议,对外代表本协会;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的有效参加人数为: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理事总人数。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 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 审查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章程;
 
  4. 推选新的组织机构, 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处。
 
  理事会授权履行上述四条职责,并可根据情况对本届组织机构及其成员进行调整或增补。
 
  第十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 理事会主要讨论和决定协会的主要活动和重要事项。
 
  理事会由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人、以及秘书长组成;副理事长的设置应考虑地区、部门、行业方面的代表性;另酌情设名誉理事长和高级顾问团。以上人员任期5年。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及工作人员若干人组成,在理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或由有关单位协商提名,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经有关单位批准后由本协会聘任。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长同意后,协助秘书长的工作。
 
  第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秘书处根据理事长的意见召集;其职责是:
 
  1. 总结上年度的工作,提交年度报告;
 
  2. 制定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3. 审议批准新会员;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挂靠单位是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秘书处设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第四章 活 动
 
  第十四条 非开挖施工技术研讨会是本协会的正式学术会议,一般每两年举办一次,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进行。在特殊情况下,理事会可临时安排不同规模的专题讨论会、技术交流会、信息交流会和重要的国际性会议, 每年的理事会会议可同时召开。
 
  第十五条 组织短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条件成熟时,争取组织会员赴国外进行技术和施工考察。
 
  第十六条 中国非开挖技术协会已入盟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将积极倡导和组织会员参加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和其它地区性协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本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协会办公室租金、出版会刊、向国际非开挖技术协会交纳会费、万维网址(www)租用费、秘书处及刊物编辑部人员聘用费等;
 
  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单位、企业、团体的资助和会员交纳的会费,以及技术咨询服务、举办会议等活动的收入。
 
  第十九条 秘书处负责管理活动经费,并向全体理事会议报告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二十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时间和数额,由全体理事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协会授权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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